編者按:華電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華電新能”)近日更新了招股說明書,華電新能的聯席保薦機構(主承銷商)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、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,保薦代表人為楊瑞瑜、程然、孫琪、懷佳瑋。
華電新能系中國華電風力發電、太陽能發電為主的新能源業務最終整合的唯一平臺。公司的主營業務是風力發電、太陽能發電為主的新能源項目的開發、投資和運營。除提供電力產品外,公司還積極踐行社會責任,致力于促進經濟發展、助力鄉村振興、參與戈壁綠化等環保行動、實現積極的社會影響,將碳達峰、碳中和目標落地和全社會可持續發展融入公司業務發展的長期目標。
【資料圖】
公司的控股股東為華電福瑞,實際控制人為中國華電。華電福瑞持有公司52.40%的股份,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東;華電國際持有公司31.03%的股份,與華電福瑞同受中國華電控制。中國華電通過其全資子公司華電福瑞間接控制公司52.40%的股份,通過其控股的華電國際間接控制公司31.03%的股份,合計控制公司83.43%的股份。
華電新能此次擬在上交所主板上市,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低于本次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15%且不超過本次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30%(含主承銷商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份數量)。扣除發行費用后,本次募集資金將投入風力發電、太陽能發電項目建設以及補充流動資金,其中,風力發電、太陽能發電項目建設擬使用募集資金約210億元,補充流動資金擬使用募集資金約90億元。
業績逐年增長
2019年、2020年、2021年、2022年1-3月,華電新能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,516,205.49萬元、1,644,700.54萬元、2,160,892.01萬元、573,997.17萬元;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328,024.20萬元、406,013.40萬元、723,030.54萬元、214,334.98萬元;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5,780.88萬元、26,334.46萬元、581,961.15萬元、212,503.91萬元。
2019年至2022年1-3月,華電新能銷售商品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1,049,372.46萬元、1,453,837.94萬元、1,521,904.02萬元、374,634.97萬元;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,060,634.75萬元、1,121,582.59萬元、989,677.81萬元、312,102.36萬元。
經計算,報告期內,華電新能的收現比分別為0.69、0.88、0.70、0.65。
去年關聯采購58.98億元
根據招股說明書,報告期內,華電新能向中國華電下屬企業華電科工、國電南自等關聯方采購工程承包及設備等以進行項目建設,2019年度、2020年度、2021年度和2022年1-3月,公司向關聯方采購的總金額分別為416,253.35萬元、523,619.06萬元、589,829.31萬元和89,521.54萬元,占采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為40.97%、24.82%、19.85%和14.28%。
華電新能表示,公司向中國華電下屬企業進行采購系基于關聯供應商的行業地位、項目建設質量可靠性、設備供應及項目建設的穩定性和時效性考慮,均具有商業合理性。報告期內,公司與關聯方的交易定價公允,不存在利益輸送的情形。
華電新能稱,若公司未來不能有效執行與關聯交易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,出現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、治理不夠規范等情況,可能存在關聯方利用關聯交易損害公司或中小股東利益的風險。同時,按照相關規則,關聯交易提交董事會、股東大會的審批時,關聯董事、關聯股東需要回避表決,未來如果必要的交易不被批準,公司可能無法按照計劃進行交易,進而影響項目進度。
央廣網:面臨補貼退坡趨勢
據央廣網報道,華電新能招股書提示了可再生能源補貼政策變化的風險,這也是市場關注的焦點之一。
2019年以來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陸續發布多項文件,積極推動平價上網和風電、太陽能發電資源競爭性配置。2021年6月,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《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其中規定2021年起,對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、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和新核準陸上風電項目,中央財政不再補貼,實行平價上網。
招股書提到,對于補貼退坡后新并網投產的項目,以及未來計劃新開發的項目,隨著可再生能源補貼政策的不斷更新,可再生能源補貼退坡,平價上網政策逐步推行,公司平均售電單價可能受到一定影響,對公司的運營管理能力、成本管控能力等提出更高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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